JSP和IIS的最佳解决方案实例分析
作者:admin 日期:2008-08-20
Javascript实现鼠标拖拽网页表单
作者:admin 日期:2008-08-20
本文译自:http://www.webreference.com/programming/javascript/mk/column2/index.html
所有版权归原文所有
Javascript的特点是dom的处理与网页效果,大多数情况我们只用到了这个语言的最简单的功能,比如制作图片轮播/网页的tab等等,这篇文章将向你展示如何在自己的网页上制作拖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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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vascript的特点是dom的处理与网页效果,大多数情况我们只用到了这个语言的最简单的功能,比如制作图片轮播/网页的tab等等,这篇文章将向你展示如何在自己的网页上制作拖拽.
Tags: Javascript实现鼠标拖拽表单
js实现图片大小等比缩放!
作者:admin 日期:2008-06-21
程序代码function resize(thumbs_size) {
var max = thumbs_size.split('x');
var fixwidth = max[0];
var fixheight = max[1];
imgs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'img');
var max = thumbs_size.split('x');
var fixwidth = max[0];
var fixheight = max[1];
imgs = document.getElementsByTagName('img');
Tags: js实现图片大小等比缩放!
JavaScript鼠标动态效果
作者:admin 日期:2008-06-20
用JavaScript 做出非常炫的鼠标动态效果
程序代码
程序代码<html>
<head>
<title>Link Style01 - Cocoon Studio</title>
<SCRIPT LANGUAGE="JavaScript">
<head>
<title>Link Style01 - Cocoon Studio</title>
<SCRIPT LANGUAGE="JavaScript">
Tags: JavaScript鼠标动态效果
BufferedReader
作者:admin 日期:2008-06-20
在命令行模式下要输入数据至程序中时,我们可以使用标准输入串对象System.in.但是,我们并不经常直接使用它,因为System.in提供的read方法每次只能读取一个字节的数据,而我们平时所应用的通常是读取一个字符串或者是一个数字,所以read方法所以提供的功能,对我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.
在Java SE 6中,可以使用Scanner类取得用户的输入,Scanner类位于java.util包中,如果你要使用Scanner取得用户输入的话,要加上import java.util.Scanner;这条语句.import的功能是告诉编译器,你将使用java.util包中的Scanner类.
我们来看一个例子:
import java.util.Scanner;
public class TestScanner{
在Java SE 6中,可以使用Scanner类取得用户的输入,Scanner类位于java.util包中,如果你要使用Scanner取得用户输入的话,要加上import java.util.Scanner;这条语句.import的功能是告诉编译器,你将使用java.util包中的Scanner类.
我们来看一个例子:
import java.util.Scanner;
public class TestScanner{
Tags: BufferedReader
浅谈数据库设计技巧
作者:admin 日期:2008-06-20
浅谈数据库设计技巧
说到数据库,我认为不能不先谈数据结构。1996年,在我初入大学学习计算机编程时,当时的老师就告诉我们说:计算机程序=数据结构+算法。尽管现在的程序开发已由面向过程为主逐步过渡到面向对象为主,但我还是深深赞同8年前老师的告诉我们的公式:计算机程序=数据结构+算法。面向对象的程序开发,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,先分析整个程序中需处理的数据,从中提取出抽象模板,以这个抽象模板设计类,再在其中逐步添加处理其数据的函数(即算法),最后,再给类中的数据成员和函数划分访问权限,从而实现封装。
数据库的最初雏形据说源自美国一个奶牛场的记账薄(纸质的,由此可见,数据库并不一定是存储在电脑里的数据^_^),里面记录的是该奶牛场的收支账目,程序员在将其整理、录入到电脑中时从中受到启发。当按照规定好的数据结构所采集到的数据量大到一定程度后,出于程序执行效率的考虑,程序员将其中的检索、更新维护等功能分离出来,做成单独调用的模块,这个模块后来就慢慢发展、演变成现在我们所接触到的数据库管理系统(DBMS)——程序开发中的一个重要分支。
说到数据库,我认为不能不先谈数据结构。1996年,在我初入大学学习计算机编程时,当时的老师就告诉我们说:计算机程序=数据结构+算法。尽管现在的程序开发已由面向过程为主逐步过渡到面向对象为主,但我还是深深赞同8年前老师的告诉我们的公式:计算机程序=数据结构+算法。面向对象的程序开发,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,先分析整个程序中需处理的数据,从中提取出抽象模板,以这个抽象模板设计类,再在其中逐步添加处理其数据的函数(即算法),最后,再给类中的数据成员和函数划分访问权限,从而实现封装。
数据库的最初雏形据说源自美国一个奶牛场的记账薄(纸质的,由此可见,数据库并不一定是存储在电脑里的数据^_^),里面记录的是该奶牛场的收支账目,程序员在将其整理、录入到电脑中时从中受到启发。当按照规定好的数据结构所采集到的数据量大到一定程度后,出于程序执行效率的考虑,程序员将其中的检索、更新维护等功能分离出来,做成单独调用的模块,这个模块后来就慢慢发展、演变成现在我们所接触到的数据库管理系统(DBMS)——程序开发中的一个重要分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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